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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17-2018学年东海助学金评选工作 的通知

时间:2017-11-23 10:45:44 来源:学生工作部

附件1:舟山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东海助学金申请表.doc

附件1:舟山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东海助学金申请表.doc

附件1:舟山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东海助学金申请表.doc

各分院(系):

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,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努力学习来获得经济上的资助,体现东海教育基金会对家庭经济困难、品学兼优学生的关怀,同时,在新资助政策背景下,合理、科学地使用东海教育基金,更好地发挥基金的良好育人功能,现决定开展2017-2018学年东海助学金评选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2015级、2016级、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1.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
3. 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无违纪处分;

4. 生活俭朴,家庭经济困难。

三、资助名额及金额:

一档5名,5000元/名;

二档15名,3000元/名。

四、报送材料:

东海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的书面稿(一式两份);

东海教育基金会受助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的书面稿和电子稿。

纸质稿交至行政楼608办公室。截止时间:2016年10月30日。

五、申请与评审

1.符合东海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,在规定时间内向分院提出书面申请,并详细填写相关申请表。

2.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评议,写出明确评议意见,班主任签字。

3.分院(系)根据班级学生评议意见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。

4.经分院(系)审定后,学工部将获得东海助学金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如对推荐名单存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部反映;公示无异议后,将评审结果上报至东海教育基金会进行核准,并由东海教育基金会统一进行资助。

5.学生工作部将相关评定、资助材料记入相应受助学生档案。

附件:1.舟山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东海助学金申请表

2.舟山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东海助学金受助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

3.东海助学金名额分配表

2017年10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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